公安部:嚴打職業保險詐騙犯罪 有效凈化保險市場生態
時間:2025年01月06日 來源:中國網 關注次數:0【字體:大 中 小】
中國網訊 1月3日,公安部舉行2025年第一場新聞發布會,通報公安部聯合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開展保險詐騙犯罪專項打擊工作的成效。公安部經濟犯罪偵查局局長華列兵、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稽查局局長李有祥、上海金融監管局副局長陳穎、山東省公安廳經濟犯罪偵查總隊總隊長呂偉東出席發布會并介紹相關情況。
專項行動取得顯著戰果
據介紹,2024年4月至11月,為打擊遏制保險欺詐違法犯罪,維護金融市場秩序,保障人民群眾合法權益,公安部會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在全國部署開展為期7個月的保險詐騙犯罪專項打擊工作。行動期間共立案查處保險詐騙犯罪案件1400余起,打掉職業化犯罪團伙300余個,涉案金額累計15億余元,有效凈化了保險市場生態。各地公安機關先后發起全國集群戰役40余次,相繼打掉一批社會影響惡劣的職業保險詐騙犯罪團伙。
在打防并舉方面,專項行動取得全方位突破。各級金融監管部門深化與部、省、市、縣四級公安機關的聯動,構建合作機制500余項,建設一體化反欺詐協作平臺220余個。各地金融監管部門充分運用大數據等科技手段,累計向公安機關移送可疑線索1.2萬余條,大幅提升了打擊效能。同時,組織保險機構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活動8萬余場次,有效提升了公眾防范意識。
四大作案特點凸顯
公安部經偵局局長華列兵在發布會上介紹,當前保險詐騙犯罪呈現出四個突出特點:
第一,傳統領域犯罪仍占主導。車險、人身意外險等傳統類型犯罪持續多發,不法分子通過專業“碰瓷”、制造“高檔二手車”碰撞事故等方式騙取理賠金。一些犯罪分子甚至為騙取高額意外險理賠金而進行故意傷害,性質十分惡劣。
第二,犯罪手段不斷升級。為逃避打擊,犯罪分子不斷改進作案手法,從虛構事故、夸大損失發展到冒名頂替、虛假銷售等多種形式。犯罪領域也從傳統險種向雇主責任險、團體意外險、運費險、退貨險等新型險種蔓延,呈現出全保險業態化趨勢。
第三,團伙化特征明顯。犯罪活動貫穿投保、經紀、理賠業務全流程,涉及汽修、醫療、鑒定、評估全環節。犯罪團伙往往與行業內部人員勾結,形成完整的犯罪產業鏈,造成“竄案”“串案”頻發。
第四,隱性風險增多。一些不具備保險業務資質的實體或空殼公司,針對交通運輸、農牧漁業、新能源等行業,以“統籌服務”“安全互助”等新業態為幌子,誘導客戶購買偽假保險產品。這些機構通過頻繁更換經營地點規避監管,極易造成群眾財產損失。
完善長效機制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稽查局局長李有祥表示,下一步將持續推動《反保險欺詐工作辦法》的落地見效,按照“監管引領、機構為主、行業聯防、各方協同”的要求,進一步統籌資源,構建監管部門、保險機構、行業組織、外部單位協同參與的工作體系。
在消費者權益保護方面,《反保險欺詐工作辦法》明確規定,保險機構應將消費者權益保護作為反欺詐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保險機構收到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的理賠或者給付保險金請求后,應依照法律法規和合同約定及時作出處理,沒有確鑿證據或線索的,不得以涉嫌欺詐為借口拖延理賠、無理拒賠。
公安機關將繼續加強與金融監管部門的協作配合,堅持“專業+機制+大數據”新型警務運行模式,完善常態化打擊機制。同時深入推動形成保險欺詐綜合打擊整治工作合力,堅決維護經濟金融秩序,更好守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四點防范提示
為提高公眾防范意識,公安機關向社會公眾提出四點重要提示:
一是提高個人防范意識,選擇正規渠道購買保險。消費者應通過正規保險公司或持牌保險中介機構投保,避免輕信非法機構或個人的低價保險誘惑。
二是加強個人信息保護,確保信息安全準確。在投保過程中要如實告知相關信息,同時注意保護個人隱私,防止信息泄露。
三是選擇信譽良好的保險機構,降低被欺詐風險。投保前應詳細了解保險公司資質、產品條款和理賠服務等情況,審慎選擇。
四是依法維護自身權益,通過正規渠道維權。如遇理賠糾紛,應通過保險公司客服、監管部門、行業協會等正規渠道反映問題,拒絕非法代理維權和惡意投訴,避免權益再次受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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