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明確促進健康養老險細則 近期或出臺具體文件
時間:2014年08月29日 來源: 關注次數:28【字體:大 中 小】
繼保險業“新國十條”出臺之后,8月27日的國務院常務會議再明確更多促進健康、養老保險的細則。
其中包括明確從城鎮居民醫保基金、新農合基金中劃出一定比例或額度作為保險資金,建立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制度,提高大病患者醫療報銷比例;引入競爭機制,支持商業保險機構參與各類醫療保險經辦服務等。
在養老方面,國務院會議表示,要加快建設綜合醫院、中醫醫院、康復醫院等健康服務體系,建設養老院、農村養老設施等養老服務體系,提高服務基層群眾能力。
“為更好落實新國十條,近期可能有明確加快發展商業健康保險的具體文件出臺。”一位保監會內部人士對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說。
27日會議中主要觀點認為,深化醫改要政府和市場“兩手并用”。用改革的辦法調動社會力量,發展商業健康保險,與基本醫保形成合力,同時要考慮擴大就業,促進經濟結構調整和民生改善。
會議中明確了5項內容:一要全面推進商業保險機構受托承辦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從城鎮居民醫保基金、新農合基金中劃出一定比例或額度作為保險資金,建立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制度,提高大病患者醫療報銷比例。
一位接近保監會的相關人士稱,目前一些地方已經開展上述工作,未來要向全國全面推進。“這個對健康險發展非常重要,如推進順利,健康險市場空間可能在短時間內得到大的發展。”
二要加大政府購買服務力度。即引入競爭機制,支持商業保險機構參與各類醫療保險經辦服務。鼓勵醫療機構成為商業保險定點醫療機構,降低不合理醫療費用支出。
商業健康保險產品方面,要求保險公司更多開發面向老年人、殘疾人等的保險產品。加快發展醫療責任等執業保險,提高覆蓋面。
會議也給出更多政策支持空間,例如完善企業為職工支付補充醫療保險費的企業所得稅政策,鼓勵社會資本設立健康保險公司,支持商業保險機構新辦醫療、社區養老、體檢等機構。而相應的,在監管上將更加嚴格。
在保險公司投資設立養老院、康復醫院等方面也有重大利好。
會議明確指出今明兩年重點推進加快建設綜合醫院、中醫醫院、康復醫院等健康服務體系;建設養老院、農村養老設施等養老服務體系;建設公眾健身活動中心等,推動便捷體育健身設施在城鄉廣覆蓋。(來源于21世紀經濟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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