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德生命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關于與富德資產管理(香港)有限公司簽訂資產委托
管理協議之關聯交易的信息披露公告
根據原中國保監會《保險公司資金運用信息披露準則第1號:關聯交易》及相關規定,現將富德生命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我公司”)與富德資產管理(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香港資產”)簽訂資產委托管理協議之關聯交易的有關信息披露如下:
一、交易概述及交易標的的基本情況
(一)交易概述
2019年6月12日,我公司與香港資產就我公司資產委托管理事宜簽訂了《富德生命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與富德資產管理(香港)有限公司之資產委托管理協議》(以下簡稱“《資產委托管理協議》”),約定我公司作為委托人,委托香港資產對我公司境外資產進行投資管理,2019年度管理費金額的上限為2,000萬港幣。按照港元兌人民幣匯率中間價0.88計算,2019年度管理費含稅金額的上限為1,760萬元人民幣。
(二)交易標的基本情況
委托資產范圍包括貨幣市場類產品、固定收益類產品、權益類產品、境外基金、融資回購以及其他資金運用形式形成的資產。
二、交易各方的關聯關系和關聯方基本情況
(一)交易各方的關聯關系
香港資產為我公司全資子公司。根據《保險公司關聯交易管理暫行辦法》(保監發〔2007〕24號)和《關于進一步加強保險公司關聯交易信息披露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保監發〔2016〕52號)的相關規定,此項交易金額不超過3000萬元,屬于一般關聯交易。
(二)關聯方基本情況
香港資產于2012年12月14日在香港特別行政區注冊設立,注冊資本1億港幣,《公司注冊證書》編號為1839440。2013年7月23日,經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核準,獲發第4類(就證券提供意見)及第9類(提供資產管理)受規管活動的牌照,成為一家持牌法團并持續提供投資管理及顧問服務。
三、交易的定價政策及定價依據
在遵循誠實信用、平等自愿、不得損害公司合法權益等原則下,我公司與香港資產按照市場化原則,根據資產規模、投資目標、投資績效等因素,共同協商確定了管理費率。
四、交易協議的主要內容
(一)交易價格
按照市場化原則,經我公司與香港資產共同確認,管理費率為0.37%,2019年度管理費金額的上限為2,000萬港幣。按照港元兌人民幣匯率中間價0.88計算,2019年度管理費含稅金額的上限為1,760萬元人民幣。
(二)交易結算方式
交易雙方每日計算基礎管理費,逐日累計,按月支付。
(三)協議生效條件、生效時間、履行期限
《資產委托管理協議》經我公司與香港資產授權代表簽署并加蓋公章后生效。協議有效期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五、交易決策及審議情況
(一)決策的機構、時間、結論
根據《保險公司關聯交易管理暫行辦法》和《富德生命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關聯交易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此項交易經我公司董事會審計與風險管理委員會審查通過,并經公司于2019年4月30日召開的第五屆董事會第四十八次臨時會議以《關于<富德生命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與富德資產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資產委托管理協議>的決議》(富保壽董字〔2019〕31號)審議通過,同意公司與香港資產簽訂資產委托管理協議。
(二)審議的方式和過程
我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第四十八次臨時會議以通訊表決方式召開,會議應到董事8人,實到董事8人,代表有效票數8票。
六、本年度與該關聯方已發生的關聯交易累計金額
按照此次簽署協議的有效期限和管理費計算方式,截至2019年5月31日,本年度雙方已發生關聯交易金額累計為7,720,259.76元人民幣。
七、其他需要披露的信息
我公司承諾:已充分知曉開展此項交易的責任和風險,并對本公告所披露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和合規性負責,愿意接受有關方面監督。對本公告所披露信息如有異議,可以于本公告發布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向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資金運用監管部反映。
富德生命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