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德生命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關于與深圳市富德資源投資控股有限公司簽訂綜合管理服務費協議之重大關聯交易的信息披露公告
重大關聯交易臨時信息披露報告(2018年)3號
根據中國保監會《保險公司關聯交易管理暫行辦法》(保監發〔2007〕24號)、《關于進一步加強保險公司關聯交易信息披露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保監發〔2016〕52號)的相關規定,現就富德生命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我公司”)與深圳市富德資源投資控股有限公司(下稱“深圳富德資源”)簽訂綜合管理服務費協議的有關信息披露如下:
一、交易目的、交易概述及交易標的的基本情況
(一)交易目的
深圳富德資源是我公司投資平臺公司,為提高深圳富德資源整體經營管理、業務水平和風險防控能力,我公司與深圳富德資源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在誠實信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本協議。
(二)交易概述
2017年12月29日,我公司與深圳富德資源簽訂《綜合管理服務費協議》,約定由我公司提供團隊,為深圳富德資源提供人事、投資、品牌、風控綜合管理服務,并依據雙方協商約定的收費方式計算綜合管理服務費,協議自雙方蓋章后生效。
(三)交易標的基本情況
我公司2017年度起持續為深圳富德資源提供人事、投資、品牌、風控綜合管理服務,依據《綜合管理服務費協議》約定的收費方式計算綜合管理服務費。2017年深圳富德資源收入約3億元人民幣,我公司預計收取基礎收費約6000萬元,收取或有收費約1.6億元。
二、交易各方的關聯關系和關聯方基本情況
(一)交易各方的關聯關系
深圳富德資源為我公司投資的公司,根據《保險公司關聯交易管理暫行辦法》(保監發〔2007〕24號)、《關于進一步加強保險公司關聯交易信息披露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保監發〔2016〕52號)等相關規定,該項交易超過3000萬元,屬重大關聯交易。
(二)關聯方基本情況
深圳市富德資源投資控股有限公司(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440300076923979L)2013年成立于深圳,為有限責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春彥,注冊資本現為人民幣80億元。公司經營范圍為從事資源開發利用和配套項目相關的技術研究、設計、施工、管理和經營,以及相關的人員培訓、咨詢及其他相關服務業務(以上不含限制項目),各種資源的投資、開發、利用、生產、經營;礦產資源的勘探、開發、冶煉、深加工及相關貿易(以上需憑許可證經營)。
三、交易的定價政策及定價依據
在遵循誠實信用、平等自愿、不得損害公司及非關聯股東的合法權益等原則下,經雙方協商一致,我公司收取深圳富德資源綜合管理服務費包括基礎收費和或有收費兩個部分。自2017年起,無論投資項目盈虧,我公司均按年度向深圳富德資源收取基礎費用。只有當已實現的投資收益高于深圳富德資源的預期收益(預期收益按照同期國債利率的130%確定)時,我公司才能取得或有收費。計算公式如下:
1.基礎收費 = (深圳富德資源營業總收入 + 深圳富德資源已實現投資收益) x 20%
2.或有收費 = (深圳富德資源已實現收益 - 深圳富德資源預期收益) x 80%
四、交易協議的主要內容
(一)交易價格
根據協議約定的計算公式據實計算。
(二)交易結算方式
深圳富德資源需在雙方確認服務報酬金額之日起30日內向我公司全額支付綜合管理服務費。
(三)協議生效條件、生效時間、履行期限
《綜合管理服務費協議》自雙方加蓋單位公章/合同章后生效。
五、本年度與該關聯方已發生的關聯交易累計金額
除本次關聯交易外,本年度公司與深圳富德資源未發生關聯交易。
六、交易決策及審議情況
(一)決策的機構、時間、結論
根據《保險公司關聯交易管理暫行辦法》和《富德生命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關聯交易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此項交易經我公司董事會審計與風險管理委員會審查通過,并經我公司于2017年12月26日召開的第五屆董事會第三十三次會議以《關于簽訂<綜合管理服務費協議>的決議》(富保壽董字〔2017〕110號)審議通過,同意公司與深圳富德資源簽訂《綜合管理服務費協議》。
(二)審議的方式和過程
第五屆董事會第三十三次會議以現場表決方式召開,會議應到董事7人,實到董事6人,另1名董事委托相關董事代為出席并行使表決權,代表有效票數7票,同意票7票。
七、獨立董事意見
此項關聯交易經我公司獨立董事審慎審查,獨立董事就此項交易發表了獨立意見,并同意此項交易。
八、交易對公司本期和未來財務及經營狀況的影響
本次交易屬于我公司與我公司投資的公司間日常的經營行為,簽訂《綜合管理服務費協議》不存在損害公司利益的情況,符合監管規定。
九、中國保監會認為需要披露的其他事項
無
特此公告。
富德生命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一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