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富德生命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與生命保險資產管理有限公司之資產委托管理協議》之補充協議關聯交易的信息披露公告
根據中國保監會《保險公司資金運用信息披露準則第1號:關聯交易》及相關規定,現將富德生命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我公司”或“公司”)與生命保險資產管理有限公司(下稱“生命資產”)簽訂資產委托管理協議之補充協議的關聯交易有關信息披露如下:
一、交易概述及交易標的的基本情況
(一)交易概述
依據國家發布的《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規定,2016年7月25日,對交易雙方于2016年2月17日簽訂的《富德生命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與生命保險資產管理有限公司之資產委托管理協議》(下稱“《委托管理協議》”)的基礎上補充簽訂了《<富德生命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與生命保險資產管理有限公司之資產委托管理協議>之補充協議》(下稱“補充協議”),協議補充約定原《委托管理協議》中乙方收取的管理費為增值稅價格,并按期開具對應費用的增值稅專用發票。
(二)交易標的基本情況
此次補充協議為我公司與生命資產根據國家營改增要求進行的補充約定,不改變原《委托管理協議》中的其他內容。
二、交易各方的關聯關系和關聯方基本情況
(一)交易各方的關聯關系
生命資產為我公司股東富德保險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根據《保險公司關聯交易管理暫行辦法》(保監發〔2007〕24號)和《關于進一步加強保險公司關聯交易信息披露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保監發〔2016〕52號)的規定,生命資產是我公司關聯方。
(二)關聯方基本情況
生命保險資產管理有限公司于2011年7月15日在深圳成立,注冊資本5億元人民幣,托管資產規模超過千億元,組織機構代碼為578826407。經營范圍為委托管理委托人委托的人民幣、外幣資金;管理運用自有人民幣、外幣資金;開展保險資產管理產品業務;中國保監會批準的其他業務;國務院其他部門批準的業務。
三、交易的定價政策及定價依據
(一)定價政策
我公司與生命資產按照營改增的相關規定,共同協商確定了原《委托管理協議》中的資產委托管理費為含增值稅價格,并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不涉及原《資產委托管理協議》中委托資產管理費率及其他內容的改變。
(二)定價依據
雙方明確了管理費為含增值稅價格,未對原《委托管理協議》中的價格產生相關影響。
(三)關聯交易累計金額
截止本補充協議發生日,2016年我公司與生命資產已發生關聯交易金額為9.07億元人民幣。
四、交易協議的主要內容
對《資產委托管理協議》中“第十三章 委托資產管理費用”的“ 13.2 管理費計算及支付”補充13.2.3: 即“13.2.3 自2016年5月1日起,乙方收取的管理費為含增值稅價格。乙方在收到甲方支付的管理費后,根據甲方提供的增值稅開票信息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五、交易決策及審議情況
(一)決策的機構、時間、結論
根據《保險公司關聯交易管理暫行辦法》(保監發〔2007〕24號)及《富德生命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關聯交易管理辦法》(富保壽發〔2016〕134號)的規定,此項補充協議經我公司于2016年6月29日召開的第五屆董事會第十四次臨時會議審議通過(富保壽董字〔2016〕47號)決議。會議以現場(電話)表決方式在深圳召開,董事有效票數共8票,一致同意了本次補充協議的簽定。另外獨立董事亦經對此項補充協議審慎審查,全體獨立董事一致同意此項交易并出具了意見書。
六、其他需要披露的信息
我公司承諾:已充分知曉此項補充協議的責任和風險,并對本公告所披露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和合規性負責,愿意接受有關方面監督。對本公告所披露信息如有異議,可以于本公告發布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向中國保監會保險資金運用監管部反映。
富德生命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八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