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德生命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關于與生命保險資產管理有限公司簽訂資產委托管理協議之關聯交易的信息披露公告
根據中國保監會《保險公司資金運用信息披露準則第1號:關聯交易》及相關規定,現將富德生命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與生命保險資產管理有限公司簽訂資產委托管理協議關聯交易的有關信息披露如下:
一、交易概述及交易標的的基本情況
2015年2月10日,富德生命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我公司”或“公司”)與生命保險資產管理有限公司(下稱“生命資產”)就我公司2015年資產委托管理事宜簽訂了《富德生命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與生命保險資產管理有限公司之資產委托管理協議(2015年度)》(下稱“資產委托管理協議(2015年度)”),約定我公司作為委托人,委托生命資產對于委托資產進行投資管理。根據《保險公司關聯交易管理暫行辦法》(保監發〔2007〕24 號)的相關規定,此項交易構成重大關聯交易。
(二)交易標的基本情況
我公司作為委托人,委托生命資產管理包括銀行存款、政府債券、準政府債券、企業(公司)債券以及符合保監會規定的其他債券、證券投資基金、公開上市股票、《投資指引》中規定的金融產品、融資回購與逆回購、貨幣市場投資以及我公司以書面方式通知的其他資金運用形式。
二、交易各方的關聯關系和關聯方基本情況
(一)交易各方的關聯關系
因我公司持有生命資產99%的股權,生命資產為我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根據《保險公司關聯交易管理暫行辦法》(保監發〔2007〕24 號)的規定,生命資產系我公司關聯方。
(二)關聯方基本情況
生命資產于2011年7月15日在深圳成立,是由富德生命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和深圳市富德金融投資控股有限公司共同發起成立的專業性保險資產管理公司。注冊資本1億元人民幣,托管資產規模超過千億元。自成立以來,投資收益率始終居于行業前列,有較強的資產委托管理及投資能力。
三、交易的定價政策及定價依據
(一)定價政策
在遵循誠實信用、平等自愿、不得損害公司合法權益等原則下,我公司與生命資產按照市場化原則,根據資產規模、投資目標、投資績效等因素,共同協商確定了管理費率。
(二)定價依據
按照市場化原則,我公司與生命資產共同確認基礎管理費率為0.12%,同時約定了超額收益管理費的計提方法及費率,實際超額收益管理費將由超額收益管理費與投資績效評估得分計算得出。
四、交易協議的主要內容
(一)交易價格
經與生命資產預估測算,依據《資產委托管理協議(2015年度)》,本公司2015年需向生命資產支付的資產管理費用預計為人民幣1.3億元。實際支付的管理費與實際委托資產規模及投資業績相關。
(二)交易結算方式
交易雙方每日計算基礎管理費,逐日累計,按月支付。
(三)協議生效條件、生效時間、履行期限
此資產委托管理協議經雙方授權代表簽署并加蓋公章后生效。協議有效期為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五、交易決策及審議情況
此項交易經我公司于2014年12月24日第四屆董事會第三十四次會議富保壽董字〔2014〕15號以現場表決方式審議通過,全體董事一致同意了本次交易協議的簽訂。
另外,經本公司獨立董事審慎審查,出席會議的全體獨立董事一致同意此項交易并出具了意見書。
六、其他需要披露的信息
我公司承諾:已充分知曉開展此項交易的責任和風險,并對本公告所披露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和合規性負責,愿意接受有關方面監督。對本公告所披露信息如有異議,可以于本公告發布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向中國保監會保險資金運用監管部反映。
特此公告。
富德生命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二O一五年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