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深圳市富德資源投資控股有限公司認購優質能源投資集合資金信托計劃的公告
2013 年12月2日,生命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我公司”)全資子公司深圳市富德資源投資控股有限公司(下稱“富德資源”)與重慶國際信托有限公司(下稱“重慶信托”)簽訂了《優質能源投資集合資金信托合同(優先級)》(重慶信托(XT)字第1309225-1號),約定富德資源以不超過45億元人民幣認購重慶信托發起設立的優質能源投資集合資金信托計劃(下稱“信托計劃”)優先級。該信托計劃募集資金用于受讓深圳市富德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下稱“富德集團”)持有的深圳市前海富德能源投資控股有限公司(下稱“前海富德能源”)100%股權對應的股權收益權。由于富德集團系我公司關聯方,根據《保險公司關聯交易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此項交易屬于重大關聯交易,現將有關信息披露如下:
一、交易雙方:富德資源與富德集團。
二、定價政策:重慶信托作為受托人按照市場化原則,根據前海富德能源的經營狀況、盈利能力預測、所處行業發展前景、股權評估價值以及富德集團的融資需求,確定了前海富德能源100%股權對應的收益權在信托期限內的價值,并參考市場同類信托計劃收益水平確定信托計劃優先級的信托資金預期收益率。
三、交易目的:為控制保險資金投資風險,我公司擬適當調整投資策略,轉換能源、資源等領域的經營性實業項目的投資形式,通過認購信托計劃優先級的方式,分享前海富德能源的股權收益,確保保險資金投資的穩健性。
四、交易的內部審批流程:此項交易經我公司2013年11月12日第四屆董事會第二十二次臨時會議生保董字〔2013〕76號決議審議通過。
五、交易對我公司本期和未來財務及經營狀況的影響:此項交易屬于我公司正常的投資管理行為,富德資源認購信托計劃優先級預計每年可產生8%的投資收益,未來收益預期可觀,符合我公司的投資計劃和資產配置需求,不存在損害我公司及其他相關當事人利益的情況,此項交易對我公司償付能力及經營成果不會產生重大影響。
六、獨立董事意見:經我公司獨立董事審慎審查,獨立董事同意此項交易。
特此公告。
生命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