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德生命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關于與富德保險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簽訂
綜合管理服務協議之統一交易協議的信息披露公告
統一交易協議臨時信息披露報告(2020年)3號
根據《保險公司關聯交易管理辦法》(銀保監發〔2019〕35號)、《保險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銀保監會令2018年第2號)等相關監管規定,現將富德生命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我公司”)與富德保險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富德保控”)簽訂綜合管理服務協議之統一交易協議的有關信息披露如下:
一、交易概述、關聯交易類型及交易標的情況
(一)交易概述
2020年3月12日,我公司與富德保控簽訂《綜合管理服務協議》(以下簡稱“協議”),主要約定我公司作為綜合管理服務委托方,接受富德保控提供的綜合管理服務,并根據具體服務項目向富德保控支付相應的服務費用。
(二)關聯交易類型
根據關聯交易管理相關監管規定,該關聯交易類型屬于提供貨物或服務類關聯交易。
(三)交易標的情況
富德保控向我公司提供的綜合管理服務主要包括:經營指導服務、行政服務、審計服務等。
二、交易對手情況
(一)與我公司存在的關聯關系
富德保控持有我公司10.57%的股權,根據關聯交易管理相關監管規定,富德保控為我公司的關聯方。
(二)關聯方基本情況
富德保控于2015年7月1日成立,為股份有限公司,注冊地址位于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區前灣一路1號A棟201室(入駐深圳市前海商務秘書有限公司),注冊資本金為28億元人民幣,社會信用代碼91440300342812308R。經營范圍為:投資設立保險類企業;管理控股投資企業的各種國內國際業務;國家法律法規允許的投資業務;經批準開展國內國際保險業務;經原中國保監會及國家有關部門批準的其他業務。
三、關聯交易的定價政策
交易雙方依照《保險公司關聯交易管理辦法》(銀保監發〔2019〕35號)規定,對服務費用的協商及調整符合獨立交易原則,交易定價符合公允、合理原則,不存在損害任何一方及其股東或相關方利益的情形。
四、交易協議的主要內容
(一)交易價格
根據協議約定,2020年我公司預計向富德保控支付綜合管理服務費用不高于人民幣4,400萬元,具體金額以實際發生數據計算支付。
(二)交易結算方式
以季度為結算周期。富德保控應于結算周期結束后次月10個工作日前提供合法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我公司應于收到發票后10個工作日內向富德保控支付服務費用。
(三)協議生效條件、生效時間、履行期限
協議自交易雙方加蓋單位公章之日起生效,生效時間為2020年3月12日,履行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五、交易決策及審議情況
(一)決策的機構、時間、結論
該關聯交易經我公司董事會審計與風險管理委員會審查通過,并經我公司于2019年12月23日召開的第五屆董事會第五十四次會議以《關于向富德保控支付財資共享服務、IT服務及綜合管理服務費用的決議》(富保壽董字〔2019〕61號)審議通過。
(二)審議的方式和過程
我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第五十四次會議以現場表決方式在深圳召開,會議應到董事8人,實到董事6人(2人委托其他董事代為出席并行使表決權),代表有效票數8票,同意票4票(4人回避表決)。
六、獨立董事意見
該關聯交易經我公司全體獨立董事審慎審查,各獨立董事就此次交易的公允性和合規性發表了獨立意見,并均同意此次交易。
七、交易可能產生的影響
該關聯交易屬于我公司的正常經營管理行為,交易本身對公司本期和未來財務及經營狀況無不良影響,符合監管規定。
八、中國銀保監會認為需要披露的其他事項
無
富德生命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