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事項臨時信息披露報告〔2024〕8號
根據《保險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令2018年第2號)的有關規定,公司對《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遼寧監管局行政處罰決定書》(遼金罰決〔2024〕61號)的內容予以披露。
經查明,富德生命人壽遼寧分公司存在以下違法違規行為:
2018年9月至2021年10月期間,分公司下轄撫順中心支公司錯誤解讀某終身壽險產品計劃書中的“減保領取”利益演示信息,并按錯誤解讀方式銷售保單共277件,涉及保費金額7946.6萬元,其中首期保費金額3347.8萬元,續期保費金額4598.8萬元。分公司未對培訓效果進行檢查,開展巡查、抽查等方式流于形式,未及時發現違法行為,對下轄撫順中心支公司缺乏業務品質的有效管控。
上述欺騙投保人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一百一十六條第(一)項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一百六十一條規定,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遼寧監管局對遼寧分公司處罰款人民幣21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