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事項臨時信息披露報告(2014年)2號
根據《保險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保監會令[2010]7號)的有關規定,公司對《中國保監會陜西監管局行政處罰決定書》(陜保監罰〔2014〕5號)的內容予以披露。
經查,2013年1月至4月期間,陜西分公司存在以下違法違規行為:
一、委托186名不具備合法資格的人員從事保險銷售活動,涉及保費金額268.55萬元;
二、內控管理不嚴格,單證管理存在漏洞,未嚴格執行公司自保互保件管理及業務品質考核的有關規定,個別銷售人員存在擅自發布招聘廣告、偽造學歷證書及內勤人員編制虛假資格證號。
上述行為違反了《保險法》第一百一十六條第八項以及《保險公司管理規定》第五十五條的規定,依據《保險法》第一百六十二條以及《保險公司管理規定》第六十九條的規定,陜西保監局決定給予陜西分公司罰款六萬元的行政處罰。